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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知识

3月31日前必须完成这件事
作者:admin  日期:2021/3/11 13:28:47 人气:362 标签:

之前我们一直在说个人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问题。

其实,个人取得的两类所得需要汇算,一个是综合所得,一个是经营所得。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6月底截止,但经营所得应在3月31日前完成!

那么具体哪些人需要办理呢?

1.个体工商户业主

2.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

3.合伙企业个人个人合伙人4.承包承租经营者个大

5.其他从事生产、经营活动的个人

经营所得包括以下情形:

(I)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、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,个入独资企业投资人、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入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生产、经营的所得;

(2)个 人依法从事办学、医疗、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;

(3) 个人对企业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以及转包、转租取得的所得;

(4) 个人从事其他生产、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。

注意:不是所有纳税人都需要汇算清缴:对于查账征收的经营所得需要进行汇算清缴;实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,年终不再进行汇算清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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